“可口可乐”与“可口可瘦”仅一字之差,两者包装也极其相似,只不过后者是牛初乳片。近日,省城工商部门接厂家举报,查处了这样一起“傍名牌”的商标侵权案件。
近日,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接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举报,称最近济南市场上销售的“可口可瘦”健康牛初乳片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擅自模仿复制其特有的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部门立刻对省城市场展开调查。
工商人员检查发现,这种由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初乳片中文商标为“可口可瘦”,与“可口可乐”仅一字之差,并在字体、大小、读音上与“可口可乐”商标近似。该产品使用的英文商标与可口可乐公司的英文商标仅相差2个字母,并且使用了相同的字体,看起来与可口可乐公司的英文商标也十分相似。
不仅如此,可口可瘦牛初乳片还模仿了可口可乐公司特有的包装:包装盒采用与饮料“可口可乐”相近的大红色,也配有灰白色波浪飘带图案。整个包装看上去与饮料“可口可乐”的包装几乎一样。可口可瘦牛初乳片使用了与可口可乐产品“要爽由自己”相近的“要瘦由自己”的广告语,且对该广告语的字体也进行了模仿,并标有美国可口生物研究室监制的字样。这些相似之处,更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产品。检查还发现,该牛初乳产品批准文号为食品,却宣称能“燃脂瘦身”并在药房销售,极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由于内蒙古该企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对查获的侵权商品予以没收、销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