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30日讯(见习记者 刘彪 记者 李松)《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已正式实施一个月。该通知要求对以奶粉为原料生产出来的液态奶要标注“复原乳”。但记者今天采访发现,济南市场上几乎看不到有牛奶标注“复原乳”。难道济南没有“还原奶”?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以奶粉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要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复原乳”或“含××%复原乳”,并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该规定从今年元旦起开始实施,但原标签最后的使用期限是今年10月31日。
记者今天走访了济南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大部分在售牛奶的外包装上都在显眼位置标注着“纯牛奶”、“鲜牛奶”,却很少见标有“复原乳”或“含××%复原乳”的,还有一些牛奶则直接标注着“早餐奶”或“高钙奶”等。
济南市场没有用奶粉生产的“还原奶”吗?按照很多业内人士的说法,“还原奶”一直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广州市奶协理事长王丁棉曾公开表示,市场上的液态奶一半以上是用奶粉还原而成的,在某些地方,比例甚至高达80%。2006年,广东奶粉进口量为3.7万吨,其中至少有1万吨用于生产“还原奶”,“还原奶”占市场份额的60%以上。另一则统计数据也耐人寻味。去年1-6月,我国进口乳制品18.03万吨,其中进口奶粉8.7万吨。大量奶粉进口意味着什么?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因为用奶粉生产的“还原奶”充斥市场。
王丁棉表示,以广东省为例,鲜奶的奶源只有30%左右,这说明市场上60%-70%的液态奶是使用奶粉生产的。而为何很少有企业愿意公开承认这一事实呢?王丁棉说,因为企业担心公开承认自己的产品是“还原奶”后,销量会受到影响,因此企业没有胆量去承认。
尽管目前还没有要求必须标注“复原乳”,同时据介绍,使用奶粉生产的“还原奶”并不会全部破坏其营养结构,但不少人士认为,乳品企业应该给消费者一个知情权,而不应该因担心影响销售而不公开承认这一“公开的秘密”。
